(内食药监函〔2016〕336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承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有关事宜的函

04.11.2016  23:05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安排,每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举办6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2016年,其中1场演练安排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承办。

本次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定于2016年11月8日举行,11月9日召开首都经济圈食品药品应急区域协作机制座谈会议。

为全面保障本次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和首都经济圈食品药品应急区域协作机制座谈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特请鄂尔多斯市统筹做好前期准备和会务服务、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专此致函。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