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药化生〔2016〕218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02.09.2016  23:08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申请《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报资料收悉,经进行审查并实施现场检查,经研究,同意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许可证编号:(内)放药用字第201613号

法定代表人:张凤翔

科室负责人:薛美强

许可类别:第三类

医疗机构类别:三级甲等

使用科(室)名称:核医学科、肿瘤科

有效期:2016年8月29日—2021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和使用(配制)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23号

请你局做好对该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并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审批使用范围开展诊疗业务。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