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零售企业人员培训 推动电子监管工作开展
22.04.2015 11:21
本文来源: 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的任务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药品制剂品种、全部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电子监管工作目标,从4月12日至16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在九个旗县区举办了九期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培训班,全市1326家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呼市食药监管局科技信息科科长赵颖就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做了宣传动员和政策宣贯。明确:未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的企业不得发放GSP认证证书和药品经营许可证。2015年底未入网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对不按规定核注核销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查处。对因不及时核注核销导致假劣药品进入正常流通渠道的,相关企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次培训聘请了中信21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家进行授课,全面介绍了药品电子监管背景、药品电子监管网概述及内容、新版零售药店系统功能、零售企业入网申请程序、企业入网实现方式、多系统融合与安全接入技术标准、服务保障体系等,对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移动终端进行了操作演示,并对目前电子监管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通过此次培训,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政策要求、工作步骤、入网时限、入网程序、企业责任等,1326家药品零售企业加入了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QQ群,形成了全市一盘棋的良好开局,为全面推进我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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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201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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