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第28号)

23.12.2015  19:46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等4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工作日,自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6日。

监督电话:0471-4507112、4507173,传真:0471-4507060、4506590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邮编:01001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示

附件: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


序号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

现场检查时间

检查员

1

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

丸剂(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糊丸)、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软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2015年12月3日至12月6日

杨兴华、李瑞江、梁存权、张桂霞

2

包头市苠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煅制、蒸制、煮制)

2015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

杨兴华、李瑞江、梁存权、张桂霞

3

包钢综企天源消防器材实用气体有限公司

医用氧(空分、分装)

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

杨兴华、李瑞江、梁存权、张桂霞

4

包头市东环化工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医用氧(分装)

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

杨兴华、李瑞江、梁存权、张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