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情况检查

12.06.2015  15:00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的配备,推进电子监管系统在药品零售企业的实施,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6月15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情况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零售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购销药品是否扫描录入、上传电子监管码,药品购销是否提供合法票据、连锁企业门店是否存在外采等。除检查城区零售药店外,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牧区的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卫生院(所)的药品经营行为也是检查的重点之一。

通过检查,要摸清全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电子监管工作的推进情况,坚决纠正和打击药品零售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释放食品药品监管的正能量,增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威慑力和政策导向,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