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办食流函〔2016〕52号)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聚关于严格落实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14.04.2016 13:1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督促我区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要求,我处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落实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及建议,请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食品流通监管处,同时附电子版。
联系人:乌丽萍 电话:0471-450718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落实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的通知》
2. 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
3. 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4.04.2016 13:15
故
事
(内食药监办食流函〔2016〕52号)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聚关于严格落实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 呼和浩特
13:15 14.04.2016 食品药品监管局
13:15 14.04.2016 食品药品监管局
我院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会议
2020年2月25日,社科院
内蒙古社科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坚决打赢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