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怎能变商店?

07.12.2015  13:51

  商店不能卖药,和药店不能卖商品是一个道理,但药店非要任性销售商品怎么办?

  不知是需要吃药的人太多,还是经营药品利润丰厚,近些年来药店扩张速度惊人,数量似乎远超过粮店,一个住宅小区周边甚至有两家药店。这当然是好事,一是把虚高的药价降了下来,二是方便广大患者随时就近能买到药。

  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不知从何时起,药店不光卖药,还贴心周到地备有电饭锅、高压锅等许多家庭日用生活品,顾客可用医保卡结账,确实便民利民。

  如果说大枣、枸杞、山楂、核桃类保健食品进药店,或许还不算太离谱,但锅碗瓢盆类的日用品也随药品卖,岂不是跨界太大了?而且是堂而皇之、大大方方摆在货架上。

  医保卡里的钱属于每个人自己,可以购买任何规定允许的药品或到指定医院就诊医疗。但其中有一部分是财政补贴,是国家给你的医保福利待遇。尤其是大病需住院治疗,国家还要负担高昂费用的百分之七八十左右。就算是公薪白领,这也是保命钱,能保障每个人病有所医,不会因病致贫。

  也许,正因为很多人都知道医保费的重要和来之不易,药店里的商品卖的并不火爆,药店的违规经营受到了消费者的冷遇。

  老话说,买酱油的钱不能用来买醋,正好比住房公积金的钱不能用来买汽车一样。假如医院也扩大经营卖百货和副食,结果会怎样?

  药店多了也不能搞恶性竞争,打“擦边球”和旁门左道,做精做优才能做大做强,如果挂羊头卖狗肉,两种肉都卖不好。(马继锋)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