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四项措施做好春节前的廉政教育

28.01.2015  19:22

 

新春佳节将至,为了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春节前的廉政教育。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早做好预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上级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抓住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提前打招呼、敲警钟等方式,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增强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免疫力。

二是重申制度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根据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重申以下要求:严禁用公款送土特产品和其他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旅游、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发放节日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严禁党政干部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严禁向下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送礼、吃喝等费用。把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促进作风转变。

三是严格车辆管理。进一步重申节日期间《车辆管理办法》,严禁公车旅游走亲访友,局属各单位除值班和执行市场秩序巡查任务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凡未按规定私自出车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问题。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接受群众监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成立由纪检监察、稽查、人事组成的督查组暗中查访,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采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从严从快处理,以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措施,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