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船检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12.2014  13:5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本局职工能及时、深刻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将《安全生产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保障渔业生产安全。12月16日局领导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并紧密结合渔业船舶检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有关条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强化了执法人员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同时,结合目前我区各级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渔民群众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管理状况,我局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法》的广泛宣传贯彻工作作出了翔实安排、部署。印发了《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