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积极落实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0.03.2015  17:08

      一是切实做好政策效应分析测算和落实情况汇报。主动协调,会同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出台后税收影响的测算分析工作,在各个工作阶段都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全区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二是大力开展纳税辅导和社会宣传。深入小微企业经营场所宣传讲解政策、在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张贴相关公告、利用税企QQ群、手机短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发布消息,对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持续开展政策执行、报表填制等纳税辅导工作开展宣传辅导工作。印制10万份政策宣传材料,免费发放给小微企业。主动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联系,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

      三是及时开展政策执行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利用税收综合征管系统数据,建立对政策运行情况监控分析的工作制度,掌握政策执行基本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际执行中的反映出的问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主线,从2014年4月中旬开始认真开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清查落实工作,进行了逐户逐项核对。10月期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参加督导组,对包括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在内的扶持鼓励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了实地督查;11月期间,迎接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扶持小微企业和促进消费税收政策的督查指导,各地国税部门做好工作梳理,汇报执行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建议,促进了相关政策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