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船检局结合实际深入落实渔船检验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1.03.2017  03:0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2017年渔船检验工作要点”和“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紧密结合全区渔业船舶检验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本着“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规范发展,担当责任、科学公正、改革创新,为现代渔业建设保驾护航”的要求,对2017年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以内蒙自治区农牧业厅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渔发[2017]39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渔业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内农牧渔发[2017]40号),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层层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并组成督查组,适时对盟市、旗县渔业执法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船用产品打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按照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印发的《2017年渔船检验工作要点》,我局及时组织有关领导和船检业务骨干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要点》,印发全区各级船检机构结合实际予以落实。

  三是编印以渔船检验相关法规摘要、渔船安全营运常识、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船员安全操作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手册》,拟结合业务工作发送到全区各级船检执法人员和渔民手中,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目前我区的渔船检验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已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