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青春被授予“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11.07.2018  20:22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7月10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行蒋青春先进事迹发布会,授予蒋青春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今年59岁的蒋青春在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审判工作一线,承办的1500多起案件无一超期、无一错案、无一投拆、无一上访。他首创案件评查工作机制,评查案件2万余起,有力提高了全院办案质量。他一心为民、临危不惧,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持枪歹徒劫持人质,用冷静和睿智让歹徒缴枪就擒……2013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2016年被自治区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号召,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向蒋青春同志学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向蒋青春同志学习活动与强化干部群众爱岗敬业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一流业绩。(记者 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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