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双方签署联合举办中蒙博览会谅解备忘录

24.10.2015  19:33

德·额尔德尼巴图 高燕 符太增出席签约仪式

10月23日,中蒙双方在呼和浩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蒙古国工业部关于联合举办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的谅解备忘录》。

蒙古国工业部部长德·额尔德尼巴图,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出席签约仪式。商务部副部长高燕、蒙古国工业部国务秘书达·奈姆呼代表中蒙双方签约。

根据谅解备忘录,中蒙双方将自2015年起每两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一次中蒙博览会,并将该博览会打造成为促进中蒙乃至东北亚地区贸易、投资、旅游和文化交流等经济合作的新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蒙古国工业部将作为中蒙博览会中央层面的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国投资局作为地方层面的主办单位。随着中蒙博览会的不断发展成熟,双方可根据需要,考虑将博览会调整为每年举办一次。下一步,双方将适时签署贸易领域合作备忘录。

此次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深化中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挖掘合作潜力,提升合作水平,推动中蒙地方经济合作,为中蒙两国企业开展贸易投资等经济合作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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