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五盟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达标

25.01.2019  01:41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赵新宇) 1月2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完成情况、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及2018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据悉,2018年,全区12个盟市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3.6%,重度污染以上天数比例为2.0%。12个盟市中,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及呼伦贝尔市5个盟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达标,较2017年新增了1个达标盟市。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018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3个盟市依次是乌海市、包头市和呼和浩特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3个盟市依次是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此外,2018年,自治区严守生态底线,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912件、罚款4.93亿元。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在防治污染、大气和水环境、土壤等方面继续推进。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在水环境方面,督促各盟市完善并实施水体达标规划方案,加大预警分析和调度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