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入选内蒙古十大文化符号

20.08.2015  19:08

最近,内蒙古民族文化建设研究工程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了内蒙古十大文化符号,分别是内蒙古大草原、马头琴、那达慕、蒙古包、成吉思汗、草原英雄小姐妹、蒙古文、敖包、蒙古马、红山玉龙。

蒙古文是用来书写蒙古语的拼音文字,创制于13世纪。由于这种书写系统是在回鶻文字母基础上创制的,一般被称作回鹘式蒙古文,也叫传统蒙古文。蒙古文是目前世界上极少数竖写文字之一,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和历史传统。当今世界各国蒙古人所使用的蒙古文字有数种,惟有回鶻式蒙古文是依然延续其古老传统的蒙古文字。蒙古文作为具有悠久的历史的文字,承载着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浸透着蒙古人的深厚感情,在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的历史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蒙古族文化及其生命力的重要象征。现存用回鹘式蒙古文写成的文献中,最早的是《也松格碑》(1225)。到17世纪时,回鹘式蒙古文发展成为两支,一支是通行于蒙古族大部分地区的现行蒙古文,一支是只在卫拉特方言区使用的托忒文。现行蒙古文字母表包括29个字母。其中,表示元音的5个,表示辅音的24个。蒙古文在蒙古族的文化发展上起过重要作用,通过它保存了丰富的文化遗产。自治区成立以来,用蒙古文出版了大量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文学等方面的图书,其中包括中外名著的译本,并发行了多种报刊。蒙古文在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大区建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