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

23.05.2016  11:15

            为了进一步加大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力度,近日,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出台《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明确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的重点内容、报送任务、奖励标准和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明确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的重点内容。主要是突出报道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突出报道推进依法治市、普法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律师公证改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突出报道加强党建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措施和亮点,突出报道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典型和先进个人事迹等。

            二、明确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的任务及奖励标准。各旗县区司法局每月上报4篇以上新闻信息类稿件,每季度上报1篇工作调研类文章,每年被采用的各类稿件12篇以上;市局各科室根据工作任务,每月报送新闻信息类稿件分别达到3篇和2篇以上,每年报送工作调研类文章分别达到2篇和1篇以上,每年被采用的各类稿件达到10篇和5篇以上。同时,对在国家级媒体、自治区级媒体和市级媒体的简讯、信息、图片等稿件和专题、通讯、调研类文章分别给予不同的加分和奖励。

            三、明确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领导,市及旗县区逐月制定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清单,确定具体主抓的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积极撰写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文章;提高质量,对报道的新闻宣传稿件和信息调研文章认真把关,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做到及时、真实、准确;严格考核,对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定期通报报送及采用情况,全市上报任务完成情况及采用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等工作挂钩。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邬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