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依法行政考核组到鄂温克旗考核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
12月14日,呼伦贝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浩然带领一行5人对我旗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考核指导。我旗副旗长马会宁向考核组作了汇报,旗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旗直执法部门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参加会议。
2015年,我旗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在经济建设、社会繁荣、民生改善和文化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了依法行政的保障作用。我旗承接上级陆续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148项。公布鄂温克旗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列入我旗权力清单的苏木乡镇、政府部门共41个,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131项。旗本级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1人。3个苏木乡镇人民政府、7个旗直各部门聘用法律顾问10人。旗政府法制办与法律顾问2015年共审查各类决策、涉法论证件及领导批示22件,共提出审查意见27条,起草审查各类合同8件,提出16条法律意见,参与处理信访事项4件11人,参加行政应诉案件4件。印发了《鄂温克旗“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鄂政办字〔2015〕134号)和《鄂温克旗“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鄂政办字〔2015〕162号)。9月1日颁发了首张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落实呼伦贝市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件,废止和失效11件,拟修改后重新公布3件。清理执法主体,具有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含实行垂直管理部门)26个,由法律、法规授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19个,由行政机关委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有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63个。今年共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37人,改证66人,补证2人,缴销294人。截止目前,共受理1起复议案件,维持行政机关处罚决定。政府法制办与检察机关对4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并对案卷进行调阅、抽查。开展了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于2016年6月底结束。
考核组通过认真细致考核,对我旗依法行政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考核组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行政执法标准,更好地服务社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通过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继续完善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行法律顾问列席重大会议,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推进综合执法,加强重点领域内综合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案卷评查。
四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效促进行政决策依法有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扎实推进前置审查工作,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加大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提升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