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林业监测规划院正在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检查工作及督查工作

03.07.2015  13:10
 

林业厅政府网7月3日讯  为核实查证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以下简称“天保工程”)2014年度实施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办法>的通知》(林天发[2012]290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生态工程核查室开展了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核查工作。

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核查涉及6个盟(市)共14个旗(县、区),分别由生态工程核查室14个核查工组负责,外业核查工作于6月17日开始。通过开座谈会,收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以及现地核实查证等形式,全面核实认定天保工程各项内容的实施情况。

该项核查工作受到自治区林业厅的高度重视,为保证核查质量,成立了质量督察小组,小组成员:天保局宝乐高主任、生态工程核查室段树森主任、郭交其主任。督察组于6月24日对包头市和巴彦淖尔市的天保核查工作进行了督查与指导,对核查工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该地区天保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与意见。

目前,黄河上中游14个天保工程核查区内,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及包头市青山区、昆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鄂托克旗,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磴口县已经完成了天保工程核查工作,其余各工组基本完成了相关数据的核实与查证工作,正在进行旗(县、区)核查报告的编写。自治区级数据汇总也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