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的力量 就在点滴之间

20.05.2015  12:00

  呼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李媛:以前经常在路上见到车窗抛物的行为,不仅不文明,而且影响行车安全。《实施办法》对车窗抛物行为的处罚规定,让司机们不能再“任性”了。

  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工作人员苏晓龙:《实施办法》关于“油改气”的新规,让我们这些私家车主开上了“烧气”车,既省钱又环保,真是一举两得。

  锡林郭勒盟网友“一汪清泉”:我上下班要开车经过一个比较拥堵的路段,每次就怕在这条路上出现交通事故造成堵车。现在好了,《实施办法》对轻微事故的处理办法,可以大大减少因微小事故发生道路堵塞的情况,极大方便了我们行车群众。

  内蒙古大学新闻专业大二学生任思佳:《实施办法》规定了“不告知违章处罚不成立”,规范了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行为,让交通管理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保护了被执法者的合法权益。

  呼伦贝尔市网友“紫秋之心”:《实施办法》有关减少交警自由裁量的规定,不仅方便了交警执法,也使被执法者“心服口服”,提高了交通执法的公信力。

  (本报记者李晗整理)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