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多措并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法治工商建设

20.03.2015  20:03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加强工商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为目标,健全完善的依法行政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深化制度建设,强化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快新型法治工商建设步伐。

一是规范法制制度建设。推行重大决策民主合议制、决策结果公示制和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制,凡重大问题坚持集体决策,做到决策前充分论证、认真酝酿,形成决策后,公示决策结果,分季通报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纪、合规合理。制订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办法》,建立机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凡以市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由法规科进行前置审查。每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重新修订完善涉及行政许可、强制、处罚、收费、监管等相关规章制度20多项,明确各个执法岗位职权范围和操作规范,形成《执法监管制度汇编手册》,有效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对照使用,为正确履行职权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二是规范执法规则。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在各执法办案机构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的质量永久、直接承担责任;完善立案和销案相关制度,防止立案不及时和擅自销案情况的发生;健全和完善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防止和杜绝行政处罚轻重失衡,滥用执法权现象的发生。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的类型、特点、违法情节、涉案金额、社会危害性等,严格适用《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做到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依法保存和处理百分之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体现裁量标准百分之百,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

四是规范文书制作。为规范全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提高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市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的通知》,出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样本,全面推广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

五是规范执法监督。建立了集中立案审批制度,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由分管执法办案的领导审批;在案件核审中严把“四关”,即执法主体审查关;事实、证据审查关;定性、量罚审查关;程序审查关,坚决做到没有立案的案件不审查,案卷材料不全的案件不核审,证据不充分的案件责令补证,杜绝因程序问题影响处罚效力情况发生;坚持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凡重大疑难案件,必须通过局长办公会会审研究,通过集体研究消除分歧,形成共识,确保程序规范、依据明确;积极组织开展执法评议和案件评查活动。每季度由法制机构牵头,会同稽查室对办案机构查办的案件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改正。开展集中评查和案例评析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2次案件集中评查活动,重点检查定性不准、程序错误或畸轻畸重的行政处罚案件,或材料不全、形式不合法的行政许可案卷,同时开展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挑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秀案件予以表彰奖励,并将这些案例汇编成册供全系统基层执法干部学习观摩,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技能。

六是规范法制培训。制定市局机关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分年度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要求每名干部每周学习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学习时间,并保证学习内容、人员、效果“三落实”。坚持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集中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认真组织系统干部参加区局举办的网上法制培训、法律知识在线学习测试和市局举办法制讲座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并进行通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各旗县局的工作需求,认真组织撰写授课内容,深入各旗县区局讲授案件查办中的法律知识、文书制作技巧等知识,提升基层执法的效能。(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