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经验交流会暨警务督察培训班

17.12.2015  15:02

        12月16日,司法厅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经验交流会暨警务督察培训班。全区51个警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樊阔做重要讲话,樊主任总结了2015年厅警务督察处及各盟市、监所的警务督察工作。他指出,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广大警务督察干警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不但规范了执法活动,保障了监所的安全稳定。同时配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对全区12个盟市的普法、社区矫正、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双十佳”争创活动等工作进行了督察,实现了对司法行政工作全覆盖、大督察的转变,完成了厅党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厅党委的充分肯定。并对明年的警务督察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围绕监所、社区矫正的安全稳定,做好重点督察工作。监狱、戒毒所、社区矫正承担着刑法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的执法任务,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和司法公正的底线,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心,也是警务督察工作的重点。大家在思想上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抓好、抓实,保障监所、社区矫正的安全稳定。二是创新工作思路,更好地服务厅党委的中心工作。警务督察工作创新,应当重点放在预防和防范上。一要从培养干警发现问题能力上,创新学习方法。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解决问题的“倒逼”机制。三要从工作任务上,创新警务督察工作责任机制。四要坚持服务中心,创新警务督察工作报告机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业务过硬的警务督察队伍。警务督察工作性质,决定了警务督察干部在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上都要过硬,所以警务督察干部必须加强自身学习与修养。在工作中,时刻教育、提醒警务督察干警讲忠诚、守规矩,坚持党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不搞一团和气,不搞歪门邪道,坚持工作原则,认真行使督察权力。对违法乱纪的干警不庇护、不护短,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警钟长鸣,起到警示作用。

        七个单位的警务督察部门代表围绕警务督察队伍建设、保障以及警务督察五级网络建设相继作了交流发言。

        司法厅副巡视员、政治(警务)部副主任田惜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政治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