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食药监局推进新版GSP认证

31.12.2015  19:12

  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GSP),顺利推进全市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进一步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整体水平提高,市食药监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新版GSP认证工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强化对全市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实施新版GSP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局研究决定,成立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GSP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市局各包片领导负责督查指挥所包联旗县市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集中核查,摸清底数。为扎实推进新版GSP认证工作,市局分别到11个旗县市区局召开“新版GSP工作动员会议”,各旗县食药监局药品流通工作人员以及辖区内全部药品经营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后,市局将各个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复印件与数据库信息逐一核对,确保了“乌兰察布市药品经营企业数据库”数据信息的真实和准确。通过此次集中核查做到了摸清底数,深入排查,为今后药品流通企业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信息保障。

  三、加强培训,夯实基础。为加强我市药品GSP监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市局于4月8日-9日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市食药监系统GSP认证员培训班”。培训专门邀请自治区局专家亲自授课,培训内容全面,实用性强。通过培训,使基层监管人员熟悉掌握了新版GSP认证相关知识,为下一步开展相关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市50余名药品批发和连锁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了8月份在包头举办的“全区药品流通企业质量管理人员GSP(西部)培训班”,通过国家局行政学院专家的讲解,使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对新版GSP认证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为企业认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四、专项检查,规范整顿。为我市今年年底GSP认证工作顺利完成,同时结合“五城联创”和“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乌兰察布”活动,市局于6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按照新版GSP认证要求,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监管留痕。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情况、电子监管核注核销、药品购销是否合法,连锁门店是否存在外采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时限完成GSP认证和电子监管工作。此次专项行动除检查城区零售企业外,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牧区的零售企业也是检查的重点之一。为提高此次检查活动社会影响力,增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威慑力和政策导向,坚决纠正和打击药品零售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在检查中积极邀请新闻媒体报道,拓展人民群众参与途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廉洁认证,上档升级。为顺利推进全市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确保到2016年1月1日前全面完成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10月29日,市局召开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新修订GSP认证工作会。会议要求各地在实施新修订药品GSP认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程序、方法和时限组织开展检查,防止出现随意降低检查标准、随意简化检查程序等现象发生。

  各地认证检查员在履行GSP检查职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认证工作纪律和廉洁行政各项规定,确保认证检查的公平、公正。市局将派督查组对各旗县市区认证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比例不低于15%,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按照新修订药品GSP要求进行整改,对“两证”到期又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检查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企业停止药品经营活动,按程序吊销许可证,确保新修订药品GSP实施过渡期间的药品质量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规模和实力上档升级。

  截至目前,新修订药品GSP实施情况是,市局共派出23个认证检查组,已经通过认证的企业506家,认证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中。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