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车检服务更加公开便捷

25.09.2015  10:44

  原标题:让车检服务更加公开便捷

  近年来,我区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然而机动车检验中也出现了检车难、不规范、乱收费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为规范机动车安检机构,使安检服务公开便捷,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7项举措同时发力,将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创新发展贯穿于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改革全过程。据了解,目前,我区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共260家,包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165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72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125家。其中,既有安检、综检、尾检独立机构,也有“三合一”、“二合一”检验机构。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马达介绍,质监、公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联席会和信息互通制度,制定了联合监督检查方案,共同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管;通过市场机制调节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设置,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特别是对检验机构数量少、不能满足群众检车需要的地区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工作制度。对检验机构数量多、检验能力过剩的地区申请人给予政策指导,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此外,为加强安检机构人员管理,质监部门要求安检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必须具备《机动车安检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从事检验工作。同时清理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对全区质监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关人员开办安检机构的进行了自查清理。对已经开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经营的,要求立即停办、彻底脱钩或者退出投资、依法清退转让股份。对拒不停办、脱钩、退出投资或清退股份的,依法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这7项举措还包括:实行机动车异地检验,要求盟市不得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划分检验区域或者指定检验机构。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有2条以上检测线的安检机构推行预约检验服务,车主可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延伸检验工作服务措施,推行周六日、节假日安检机构不停休和延时检验服务;进一步规范了检验机构资格许可程序,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申请人,严格许可审查和批准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时限的规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对不予批准的,依法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014年,质监、公安部门共同对92家安检机构实施分类监管,评出A类机构8家、B类75家、C类9家。对A类机构采取扶持政策,支持其做大做强,创建检验品牌;对B类机构督促其整改不规范问题。通过分类监管进一步促进安检机构规范化运行,提升了检验整体水平。

  据介绍,从7月10日至9月25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对全区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尾气排放检测机构开展了联合执法大检查。目前,大检查已经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