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召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统计名录信息共享业务协调会

08.09.2016  17:37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充分抓住“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机遇,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建共享和名录库改革工作,逐步建立起依据“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共享平台,以工商、税务信息为主,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信息为辅的名录信息共享机制和月度更新、乡镇维护,PDA信息现场采集的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模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加快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的要求,加快为其他部门提供统计名录共享信息。8月31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统计信息数据共享协调会。自治区发改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派员参加会议,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志强副局长主要介绍了两个方面。一是,介绍目前统计局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数据共享遇到的相关问题。二是,简单介绍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依托“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提出的的新思路与方法。会议得到各部门的配合与支持,确定了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指标项、推送方式、技术规范等内容,并在10月1日前完成以下任务目标:一是,工商部门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共享基础上补充名录库更新维护所需的指标项。二是,税务部门按照《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制度》的要求,通过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按月推送新增、变更、注(吊)销单位信息。三是,发改委积极提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共享平台的技术规范和保障。同时各部门达成一致,下一步工作中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尽早实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圆满完成“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