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自治区残联系统优秀通讯员的通知

15.06.2015  19:40

各盟市残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残联: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不断激励各级通讯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积极投稿,根据《内蒙古残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的规定,现对2014年度在《内蒙古残联》、自治区残联网站及自治区各大媒体、报刊、网站和国家级媒体、报刊、网站宣传报道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通讯员进行奖励。本次奖励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4名,特约优秀通讯员奖5名。特等奖主要指在《内蒙古残联》、自治区残联网站及自治区各大媒体、报刊、网站和国家级媒体、报刊、网站发表文章各50篇以上(含50篇);一等奖主要指在《内蒙古残联》、自治区残联网站及自治区各大媒体、报刊、网站和国家级媒体、报刊、网站发表文章各25篇以上(含25篇);二等奖主要指在《内蒙古残联》、自治区残联网站及自治区各大媒体、报刊、网站和国家级媒体、报刊、网站发表文章5篇(含5篇)以上;三等奖是指在国家级媒体、报刊、网站发表不足5篇,在《内蒙古残联》、自治区残联网站及自治区各大媒体、报刊、网站发表过一定数量文章的通讯员;特约优秀通讯员主要指在《内蒙古残联》发表文章的残疾人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届时自治区残联将抽调专家进行评选,对评选出各等级的通讯员给予一定数量的奖励。

各盟市于6月15日前将2014年度各大媒体、报刊、网站上发表文章的目录及数量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到自治区残联宣文部 (统计中要注明发表文章的题目、作者姓名、媒体或报刊的名称与日期)。

联系人:王佳

电  话:0471-652711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

 

 

201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