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单位能用滞销产品折抵奖金吗?

05.01.2015  13:01

  原标题:单位能用滞销产品折抵奖金吗?

  【案例】白某是某公司生产车间的员工。根据该公司的规定,如果员工生产的产品超过一定数量,将按超过部分的数量以月为单位支付超产奖。最近几个月,由于销售环节出现问题,导致产品积压,进而资金周转困难。为处理滞销产品同时又能兑现超产奖的承诺,公司经研究决定用产品折抵奖金向员工发放,但是白某不同意。那么本案中,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分析】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工资总额由6个部分组成,即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等。

  因此,本案中,公司向包括白某在内的员工承诺的超产奖,当然属于工资的范畴。其次,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综上所述,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白某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