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

26.12.2017  12:10

            12月19日,《新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根据《关于同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调整后,到2020年新城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52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444公顷以内。《批复》要求,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