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祸众网上造谣传谣最高判7年

05.02.2016  11:35

  原标题:“谣”言祸众网上造谣传谣最高判7年

  想起在拘留所度过的那5天,小李至今心有余悸。“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提醒微信群里的朋友们注意安全,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随着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工具的普及,网络谣言迅速传播。

  “全区网民1000多万人,在互联网发布、传播信息过程中,一些网民为了争取关注度和认可度,率性地转发谣言,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个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造成什么样的不良影响。”自治区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蔡警官很无奈。

  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2015年11月26日,家住呼市玉泉区的小李在微信群中看到这样一条信息,“尽量少去大型场所封闭空间,锡盟发现恐怖分子踪迹,人数不详,有武器。罪恶滔天,切勿英雄主义。”小李在没有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该信息发到6个微信群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做出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像李某这样不知情转发谣言的人不少,提醒网民发布或转发信息之前一定要先核实一下信息的真伪,通过主流媒体核实相关新闻报道,或者直接给110打电话、给当地的外宣部门打电话验证一下,举手之劳,就可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呼市回民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办案民警称。

  2015年5月6日12时26分,百度贴吧呼和浩特吧有帖子称:5月4日下午,新华广场发生一起重大命案,命案至少造成3名人员重伤或者死亡。该帖子发布不到半小时,点击量已经超过70多人。事实是,5月4日下午在新华广场附近,两家卖烤串的摊主发生肢体接触。5月6日晚12时,警方抓获了发布此帖的违法嫌疑人德某。23岁的德某在首府一家商场打工,当天早晨起来,德某在同学的微博上看到这张图片,又从微信上看到朋友们都有这张图片,就转发到了贴吧上。

  “谣言一般会格外夸大其辞,网民遇到涉及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敏感信息提到的参与人数、伤亡数字、图片等关键信息时要特别留意。”自治区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蔡警官称。

  自治区网信办、内蒙古网络文化协会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晨报社等多家单位,搭建了辟谣平台。新建立的网络辟谣平台具备求证、发布、举报查询3项主要功能。求证功能是对网络上出现的谣言信息早发现、早求证、早止谣,发布功能实现对内蒙古查处传播网络谣言典型案例的及时发布,将来目标是汇聚全区最全面、最及时的打击网络谣言信息,逐步把该平台打造成为内蒙古网络辟谣的新闻发布厅。举报查询功能方面,目前已经开通了谣言举报入口,网民随时可以举报网络谣言。

  如何更及时准确的辟谣?内蒙古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民警介绍,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齐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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