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企业年报公示制度
19.01.2016 11:02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对失信企业建立信用约束机制
日前,2015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启动,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企业应当通过呼伦贝尔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
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企业,今年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有关部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出入境、资质认定、年审年检、产权交易等方面将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董事、监事、经理。(李燕亭)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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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2016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