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财务处党支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

17.06.2016  13:09

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及《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体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5月6日下午,规划财务处党支部召开了“两学一做”支部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徐江花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联系厅领导公维春同志、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伟参会指导。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由支部书记徐江花传达了民政厅2016年第6次中心组学习精神,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王君书记在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在全区广大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全区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深化五级示范抓引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同时,传达了兰厅长关于我厅“两学一做”工作开展的指导意见,并全文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体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支部委员程荣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第一章、第二章。

支部全体党员就个人如何开展“两学一做”学习进行了专题研讨,就“如何学”、“怎样做”畅所欲言,认为一是利用好各种新媒体平台,主动自学、积极参加集体学习,配合书记讲党课,实实在在的掌握“两学”理论,二是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在生活、学习、工作上从严要求自己,立足岗位、勇争一流、无私奉献,才能做到以学习促进实践,以实践巩固知识。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伟对此次学习进行了点评并对我支部下一步“两学一做”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一是强化学习,支部党员要将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开展专题研讨交流,讲好党课;二是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三是完善台账,做好支部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等;四是注重宣传,将“两学一做”方面的学习进展和工作动态及时以稿件等形式宣传出去。

副厅长公维春同志进行了现场点评。他指出“两学一做”前提是学,关键在做,一是要抓学习,不仅要勤于自学,参加支部学习,而且要讲党课、深度学习;二是要勤思考,对党的理论善于多方面、多角度总结、领会;三是要促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学做统一;四是要深领悟,只有深刻领会理论基础和精神实质,才能做到转变观念,改变意识,净化信念,升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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