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确定今年财政保障民生9项工作

22.04.2015  11:43

  原标题:我区确定今年财政保障民生9项工作

  4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5年,我区确定财政保障民生9项工作。

  这9项工作是:加大财政资金配套力度,全力保障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等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完善并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城镇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等各项财税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扶贫攻坚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作,重点抓好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确保完成减贫40万人的目标;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资助政策,推动实施为农牧区低收入家庭发放暖心煤工作;织密社会保障网,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补助金标准和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及优抚对象等的补助金标准,研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和完善与改革配套的财政政策;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措工作,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机制,盘活市场存量房;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力支持做好我区足球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加强对牧业旗县、边境旗县、“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其它地区的财政投入,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记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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