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民族会议精神见实效

26.08.2015  11:42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贯彻落实各级民族会议精神,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三级会议召开后,市财政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案,形成了分管领导主抓、专人负责、各科室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实现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以多种形式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将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与六五普法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有机结合,为民族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广泛宣传。积极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和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讲堂等形式,在全局范围内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重视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座谈交流。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学法规、促团结、构和谐”为主题的座谈交流会,增强了干部职工对民族工作的责任感,提高了民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及时下拨工作经费。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拨付民族工作经费48万;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30万,主要用于农牧民发展生产。二是关注民生,帮助农村牧区贫困户解决就医难问题。本年度计划安排牧区医疗救助专项资金500万,资助贫困牧民看病就医。三是继续落实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按照2.88%利率中央财政进行贷款贴息工作。四是支持并加大教育投入。本年度安排民族教育发展资金811万元,同比增长14.7%。专项用于录取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全市蒙语授课幼儿园免费教育和全市民族中小学蒙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