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出台指导意见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内控建设

21.12.2015  17:51

 

来源:监督检查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财政部党组关于在财政系统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的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局(内控办) 在全面摸底调查地方财政厅(局)内控工作实际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财监[2015]86号, 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建立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省级财政部门须于2016年上半年,市、县财政部门须于2016年年底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意 见》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自身业务特点,在“三突出”上做好文章:一是突出关键,重点聚焦于财政政策拟定、预算管理等财政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重要流程和控制节点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二是突出制衡,在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流程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的财政权力约 束机制;三是突出权责对等,建立与财政业务及管理相适应的授权管理体系,科学分配权力,审慎确定权限,确保各岗位人员行使的权力要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同时,《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科学筹划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根据各级各地实际积极进行差别化探索,鼓励创新发展、先行先试。财政部将适时组织调研交流活动,在全国范围内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提高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