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盯大货车 包头7处“电子警察”即将启用

24.07.2015  11:24

  记者22日从包头市交管支队获悉,针对大货车闯禁行的违法情况,交管部门在青山路与建华路路口西等7处位置安装了电子抓拍设备,目前处于公示期,10日后将正式启用。

  据介绍,2014年下半年,210和110国道城区段对大货车实施分时限行,市交管支队在110、210国道安装了14处大货车闯禁行的电子抓拍设备。同时,市政府根据我市道路通行要求,早已规定城区内禁止大货车通行,但仍不时有未办理通行证的大货车闯入市区,为此,市交管支队在青山路与建华路路口等7处位置安装了大车闯禁行的电子抓拍设备。

  经过一段时间测试,新安装的电子抓拍系统已成熟和稳定,目前正处于公示期,公示时间为10日,10日后7处抓拍设备将正式启用,所抓拍的大货车闯禁行违法行为将被记录并处罚。市交管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所有需要经过我市卡口点的大货车必须提前到相应管辖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时间通行,否则将按闯禁行处罚。此外,拉运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要在卡口点的交通检查站进行登记后方可通行。

  据介绍,7处电子抓拍设备分别位于:青山路与建华路路口西;建华南路与万新路路口南;站前路与沼潭东路路口南;白云鄂博路与校园南路路口南;友谊大街与三八路路口西;团结大街北桥东侧;青山路与邻圃道路口东西两侧。(首席记者 贾荣 实习生 武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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