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六项措施强化农资市场监管确保春耕生产

02.03.2017  15:16

  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广大农牧民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从源头上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采取六项措施,扎实开展2017年“红盾护农”和“质监利剑”行动。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以农资经营业者“经济户口”信息库为基础,重点做好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连锁店、农村经营网点等农资业户的清理排查,与“经济户口”认真核对,看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增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等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严把农资经营者责任落实关。突出重点农资市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等行为,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加强对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强化和落实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积极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等“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严把农资质量进销货关口,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运用。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将违法案件录入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违法农资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
  三是严把农资质量抽检关。制定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突出重点经营户和化肥、种子、农药等重点商品,对抽检中存在质量问题的予以查处,坚决把不合格农资商品清出柜台、清出市场。
  四是严把执法检查关。以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资入市报备、不合格商品退市、质量承诺与检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和“质监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坚持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查农资及相关产品质量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宣传、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资市场管得住、管得好、管到位。
  五是严把维权服务关。充分发挥12315、1236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建立集农牧民咨询和农资案件举报、受理、处置、反馈等为一体的农资整治工作通道,使农资申诉举报案件能够快立、快查、快处、快结,及时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六是严把宣传引导关。围绕“3.14红盾护农日”主题,组织开展“送法维权农资三下乡”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乡镇围绕种子、化肥、农药等主要农资经营产品进行拉网式排查,向农牧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工商质监法律法规、“12315、12365”举报投诉平台和识假辨假知识,现场接受农民群众咨询举报。同时,利用商家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标语、宣传横幅等方式,大力开展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确保农资商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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