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2016年1-2月份“利剑行动”和“12365”举报投诉工作情况的通报

19.04.2016  12:26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现将2016年1-2月份全区“利剑行动”和“12365” 投诉举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利剑行动”开展情况
    (一)1-2月份工作总体情况
    全区各级质监部门继续围绕“利剑行动”方案要求,1-2月份重点对农资、建材、汽车配件、汽柴油、特种设备、食品加工作坊、食品用相关制品、家用电器、服装、市场计量、儿童用品、生活用品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全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480人次,检查生产、销售企业935家(处)。
    (二)各盟市工作开展情况
    呼和浩特市质监局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和民生计量专项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9人次,检查燃气灶具、气瓶充装使用单位66家;检查各类灶具生产、经销店8家,发现超期未检气瓶8只,其他标记不清气瓶4只,执法人员现场封存扣押超期未检及报废气瓶8只,没收4只;检查集贸市场、海鲜市场、超市等16家,未发现计量违法行为。 
    包头市质监局深入推进执法打假“利剑行动”,重点围绕春节期间热销食品、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电梯、餐饮行业液化石油气钢瓶以及建材产品、汽柴油、汽车配件、小家电及儿童用品等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76人次,检查企业及商场超市、餐饮行业、流通营业户238家,共查处违法案件6起,结案1起;对15家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及19家单位30个批次的学生校服和学生用絮棉制品进行了检查,案件正在查办中。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检查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2家,检查化肥企业1家。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问题。
    通辽市质监局开展了“利剑”农资打假战役,共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检查了28家化肥生产企业,对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9家。
    赤峰市市场监管委认真开展“利剑”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7家,未发现违法行为。 
    锡林郭勒盟质监局组织开展了“质检利剑”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47人次,一是继续开展儿童用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共检查销售单位88家;二是开展酒类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四是开展汽配打假行动;五是开展建材打假行动,未发现违法情况。
    乌兰察布市质监局“利剑行动”主要以节日热销产品、汽柴油和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为监督检查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21家。一是计量、标准、商品条码、强制认证产品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集贸市场和超市25处、商场5家,检查加油站8家。二是在用计量器具的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检查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9家,抽查计量器具82台。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查未发现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鄂尔多斯市质监局继续围绕“质监利剑”行动方案要求,一是积极组织筹备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农资、汽车配件、工业产品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企业25家,无行政案件。
    巴彦淖尔市质监局围绕“质监利剑”行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了农资“利剑”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农膜和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20家,未发现违法行为。二是开展了建材企业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检查建材生产企业13家,查办违法案件3起,货值金额2.5万元。三是开展了“两节”期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08人次,检查大型综合购物商场超市27家,加油加气站41家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2家,未发现违法行为。
    乌海市市场监管委共出动执法人员323人次,对40家食品加工单位及小作坊、3家儿童玩具店、6家家用电器店、6家大型超市、26家加油站、1家加气站、3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质监利剑”各项工作。一是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检查。二是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抽查大型超市3家和9家集贸市场,免费检定电子秤460台(件),开展眼镜店、金店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共抽查8家眼镜店在用的计量器具28台,均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抽查15家金店在用的电子天平15台。抽检大米、面粉、调味品、干货、炒货等十个种类的定量包装商品。三是开展春节前夕商品条码专项执法检查。此次重点检查了食品、冷鲜制品、养生保健品等的商品条码的使用情况,共检查100个批次的商品。
    满洲里市质量技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利剑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为保障节日期间消费品安全,对节日期间热销的消费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在售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的强制性认证(CCC认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商品条码,以及节日商品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质量计量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加油站4家,加气站1家,商场超市2家,集贸市场2家。三是对4家热电厂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集中检查,其中1家热电厂除规章制度需继续完善外,未发现其他重大隐患。四是按照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对6家生产钾肥及复混肥的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企业42家,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二连浩特市质监局开展了家用热水器及取暖设备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超市、电器商店12家,截至目前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了轮胎、润滑油、安全玻璃、灯具等汽车配件产品,检查汽车制动液、刹车片等是否获证,机动车辆轮胎、汽车灯具、玻璃、机油、机动车后视镜等配件是否有“3C”认证;汽车配件的标识标注是否规范等。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汽车配件经销市场12家。
    二、“12365”投诉举报工作情况
    (一)业务受理情况
    1-2月份12365各类信息共受理1208件。其中,咨询1097件,举报投诉业务111件。受理投诉案件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类65件,其中64件为电梯质量问题,另外1件为游乐设施问题;民生计量类34件,其中出租车计价器问题11起、商贩缺斤短两问题5起、地磅计量问题10起、加油加气站计量问题8起。产品质量10件,全部为汽车质量问题。1-2月举报投诉共111件,办结89件,办结率达到80.2%。
    其中呼和浩特市质监局20160011号、20160024号、20160030号、20160032号、20160034号、20160041号、20160043号、20160057号、20160066号、20160072号、20160078号、20160081号、20160097号、20160106号、20160108号未办结;包头质市监局20160092号、20160100号、20160104号、20160109号未办结;鄂尔多斯市质监局20160095号、20160110号未办结;巴彦淖尔市质监局20160111号未办结。
    (二)业务受理工作分析
    1月份和2月份特种设备、计量、汽车、三项投诉举报量的总和占全部举报量的99.04%。具体情况:一是特种设备投诉65件,占举报投诉总数的58.6%。特种设备投诉反映电梯问题占特种设备举报问题的98.39%,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电梯年检超期,未贴年检标识;个别电梯维保公司的维保能力较差,服务意识淡薄,甚至造成一个居住小区多台电梯同时出故障的现象。投诉最多的两个地区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二是民生计量问题投诉34件,占举报投诉总数的30.6%。出租车计价器问题:10起、加油加气站计量:8起、商贩缺斤短两:4起、地磅:9起。计量类问题与上月相比减少了6起。三是汽车质量及三包问题投诉10件,占举报投诉总数9.62%,与上月相比,减少了4起,主要反映的是家用汽车主要配件质量以及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问题,投诉主要集中包头市。
    (三)工作要求
    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不仅是全区质监系统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也是全国执法打假快速反应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到投诉举报能否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及时反馈,直接影响质监部门的工作和形象。为此强调:一是各单位接到12365投诉举报流转单后,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信息。要真正做到认真调查、秉公执法,实事求是。二是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投诉举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并将其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和制定决策的依据,妥善处理好各类举报投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三是对不能及时按时限要求处理举报投诉问题的,要事先给投诉举报人做好解释工作,年底区局将对各单位办理情况和举报人的调查满意度组织考评。


    附件:各盟市质监局“12365”流转单1月办理情况统计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