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内蒙古质监系统旗县(市区)局质监综合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预通知
07.04.2016 16:16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当前,内蒙古质监事业正处在实现创新发展的攻坚期、体制机制深度调整的关键期,针对旗县市(区)局工商、质监、食药三家职能划转整合,一些岗位和人员变动较大,部分未从事过质监工作的情况,自治区质监局人事处、培训中心于3月上旬举办了全区质监系统旗县局局长培训班,课程涵盖质监业务知识,收到显著培训效果。为进一步落实2016年度全区质监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基层,切实提高基层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拟定于5月上、中旬在包头、通辽、锡盟各举办一期旗县(市区)局质监综合业务知识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政策法规、执法督查等质监业务综合知识。
二、培训对象
内蒙古质监系统各旗县(市区)局从事质监业务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四、地区分配
参加包头班盟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
参加通辽班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市、满洲里市。
参加锡盟班盟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二连浩特市。
五、培训费用
免收培训费、资料费,由培训机构承担。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委员会)务必高度重视,人事科负责通知到旗县(市区)局,并统一反馈回执。
(二)请参培人员带蓝底1寸照片2张,报到时交会务组,用于办理培训证书及培训档案。
(三)请于4月22日前按将报名回执表发至电子邮箱: 15248182166 @163.com。
七、联系方式
培训班联系人:袁媛 0471-3255547(兼传真)
附件:内蒙古质监系统旗县(市区)局质监综合业务知识培训班预报名回执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2016年4月6日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7.04.201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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