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举办首席质量官培训班的通知

13.03.2015  20:28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2012〕749号)精神,受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委托,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定于4月7日至4月12日在深圳举办一期首席质量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区局质量管理处工作人员2名,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质量工作副局长或质量科科长1名(共16名);
    (二)获2014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5家企业质量总监或分管质量工作的副总经理以上人员1名(共5名);
    (三)获盟市政府质量奖或产品已被评为“自治区名牌产品”的大型企业分管质量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共29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赤峰市各3名(共15名);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各2名(共10名);兴安盟、阿拉善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各1名(共4名)。
    二、协办单位
    吉林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吉林省委组织部培训基地)。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4月7日至12日,4月7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天池宾馆(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2087号)。
    (三)乘车路线:机场可乘坐330大巴到华联大厦下车(车程约40分钟左右),再乘出租车到天池宾馆。
    (四)酒店总机:0755-25584129。
    四、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质量强市发展的先进理念和做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质量战略管理及管理体系建设、品牌培育及管理,考察研祥集团、中兴公司等企业。
    五、费用
    本次培训班培训费、资料费等其它费用由培训机构承担,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六、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专家面授、案例分析、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
    七、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首席质量官制度是明确质量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此次培训目的是在更高的平台上学习提高、交流经验、转变观念、开阔视野,真正树起“大质量”理念,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使首席质量官制度尽早推行、尽快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各级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清此次培训的重要性,望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各企业积极参加。
    (二)此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报到。
    (三)各盟市局质量科务于3月20日前将本盟市局、企业报名表一并发至邮箱。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联系方式
    质量管理处联系人:毕力格 电话:0471-3255561
    培训中心联系人:张静 电话:0471-3255549/13614718000

    附件:《首席质量官培训班报名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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