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旅游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开展旅游纪念品 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16.12.2015 16:29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各旗县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
现将《 内蒙古 自治区商务厅、旅游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开展旅游纪念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商秩字[2015]8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方案》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务于11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旅游纪念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报送至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拟成立呼和浩特市旅游纪念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请于9月24日前将成员、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市旅游纪念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报名表
联 系 人:马云飞 吴丽琴
联系电话:6621221(传真)
2015年9月23日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16.12.2015 16:29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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