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项目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督导工作的通知

21.07.2015  20:37

 

内妇发〔2015〕16号

关于开展2015年“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项目

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督导工作的通知

 

相关盟市妇联、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程度,预防婴幼儿营养不良和贫血,从2011年开始,全国妇联、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先后在我区贫困旗县实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免费为6—24个月龄婴幼儿提供营养包。项目实施以来,在各级妇联组织和卫生计生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收到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的管理,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保证项目持续顺利实施,自治区妇联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组织督导组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了解项目实施与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营养包发放、各级培训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解决。促进项目的持续有效进行,努力提高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水平。

二、督导内容

(一)项目管理

      1、项目组织:包括成立项目领导(协调)小组、专家技术指导组;

2、制定实施方案等文件;

3、营养包的接收、储存和发放管理;

4、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项目实施情况

1、营养包发放和食用指导,跟踪问效和调查评估;

2、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材料的发放和使用等;

3、社会宣传活动及其影响。

(三)专业培训

对项目苏牧乡镇妇联干部、妇幼保健专干和嘎查村妇代会主任和村医的培训情况。

(四)目标落实情况

1、通过健康教育和监督指导逐步提高家长给婴幼儿喂食营养包的依从性,营养包有效服用是否达到40%(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率80%以上,有效服用率60%以上)。

2、项目地区妇幼卫生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覆盖率和妇联干部相关知识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项目地区家长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70%以上(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看护人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家长婴幼儿喂养行为正向改变达到60%。

4、项目地区6—24个月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较2011年基线调查结果降低20%(儿童营养改善项目6—24个月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20%,生长迟缓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5%)。

三、督导方法

本次督导覆盖全区11个盟市的36个项目市旗县区,随机抽取市旗县区,旗县抽取1个苏木乡镇,每个苏木乡镇抽取2个嘎查村,每个嘎查村抽取3-5名营养包发放对象及家庭进行督导和调查。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由督导组到达后随机抽取。

(一)查阅文件资料

1、文件:各级下发的项目有关文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相关通知等文件。

2.资料:营养包接收和发放等相关资料,包括各级营养包接收和发放登记、婴幼儿基本信息登记和营养包领取登记等。健康教育材料发放、开展活动的文字记录和现场照片。项目下发的培训教材、工作手册、营养包使用手册、宣传材料等存档资料。

(二)个人访谈

访谈对象分别为盟市、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卫生和妇联项目负责人,嘎查村医和妇代会主任。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现场调查

1. 营养包接收、发放及库存等情况,检查营养包储存条件;

2. 工作手册及培训教材配备和使用情况;

3. 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情况(公益广告、海报、标语、口号等);

4. 婴幼儿对营养包的接受情况,是否填写家长知情通知书,食用营养包后身体的反应和家长对营养包作用的认识和态度,针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和指导。

四、督导人员组成和工作要求

(一)督导组人员组成

督导组由自治区妇联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儿童保健专家组成。

(二)督导组任务

1、核查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级营养包收货和发放记录、库存数量;检查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级营养包储存条件;访谈市旗县区、苏木乡镇级项目管理人员;查阅市旗县区、苏木乡镇级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检查市旗县区、苏木乡镇级档案管理情况。

2、入户调查和指导;查阅各级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的资料;检查和指导各级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情况;访谈嘎查村医和村妇代会主任及儿童家庭,了解服用效果。

3、撰写督导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