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亟需更多社会力量参与

30.11.2016  04:31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改革,是自治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记者从11月29日召开的全区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总结推进会议上了解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这项发轫于2015年年末的改革,不仅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而且充分发挥了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了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据了解,2015年12月自治区下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性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活动、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公共文化体系设施的运营与管理等公共文化服务。截止目前,已有11个盟市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并积极尝试向社会力量购买惠民演出、文化节庆、嘎查村公益岗位、电影放映、文化展览展示等公共服务。一些盟市还在部门财政预算中专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如乌海市安排部门预算500万元,用于购买“国际葡萄酒节”;通辽市安排部门预算300万元,用于购买“科尔沁文化汇”;呼和浩特市安排部门预算500万元,用于购买“周末大舞台”惠民演出服务等等。自治区本级也相应安排了购买服务,如安排600万元向社会购买全区长城保护规划编制服务、安排290万元与新华网合作开辟“文化内蒙古”频道等等。这些政府购买服务,极大地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有效地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受到群众的欢迎。 

      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我区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发育相对滞后,能够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力量明显不足,很多服务内容的针对性、全面性和细致性都不能有效地满足群众的需求,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较弱。要使这一改革在更大程度更多领域发挥作用,在继续增加政府购买投入、扩大政府购买规模的同时,亟需更多更为优质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提供更多更好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以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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