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农技推广法 促进体系健康发展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举办农业技术推广法培训
3月18—20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广西南宁市组织召开了2015年农业技术推广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区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系统以及分管体系建设工作的科教处(科)等70余人参加了培训。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谢建华副主任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讲话,广西自治区农业厅何彬副巡视员一同出席并致辞。
培训班由全国农技中心体系处处长陈守伦主持,邀请农业部科教司政策与体系处李芹处长对修订后的农技推广法进行了宣讲。李芹处长结合几条典型调查案例以及自身在农技推广法修订过程中的工作经历,从修订后的农技推广法的内容、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串讲,重点诠释了农技推广法涵盖的一些具体细节和运用,同时还对各级推广人员如何运用好农技推广法,推动体系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培训班还先后实地参观了广西现代农业技术试验基地、广西桑蚕良种繁育与试验示范基地、广西果树良种繁育与试验示范基地以及广西绿霖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等现代农业基地,并针对广西区运用农技推广法推动基地建设的好经验、做法以及基地所体现出的公益性职能等情况进行了小组讨论与交流。
陈守伦处长还布置了2015年种植业推广体系的工作重点。 一是 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农技推广法,密切关注在机构分类改革中把推广机构定为公益二类的做法,并运用法律争取合法的地位与权益; 二是 各省区争取在1—2年内尽快出台修订后农技推广法的实施细则; 三是 加强体系工作指导,全力推进星级服务创建。其中,省级星级服务的评定细则将作为该省是否具备2015年神内基金奖评审条件的关键必备要素; 四是 创新农业技术推广的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效率; 五是 要善于宣传总结农技推广的典型人物。
培训班对推广体系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驭法能力,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全国各级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运用好法律体系,推动推广体系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选派融晓萍、张雷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