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传达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04.02.2016  09:19

自治区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会议精神

  2月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会议精神,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法院党组要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纪委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党章》,严格用《党章》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严守纪律,严于问责,把“三严”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解决好司法中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肃;指导各中、基层法院认真履行好纪检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抓好会议精神和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确保落实扎实有效。(记者 王远征)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