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六条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

24.04.2015  12:05

      近日,内蒙古国税局连续组织召开局务会和党组会,按照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六条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筹划召开全区国税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 全面总结近年来全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新成绩,深刻剖析税收新常态下税收信息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信息化工作任务。

      二、制定税收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 结合内蒙古实际,制定全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并以规划为指南,以成熟安全稳定、易用易维护、具有技术支持服务保障为前提,以信息资源科学利用和可持续性发展为核心,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

      三、确保金税三期顺畅运行,全力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和内控信息化升级版建设。 一是多措并举保证金税三期系统平稳、高效、顺畅运行。保障核心系统通畅运行,主体业务高效办理,确保纳税人无障碍办税。充分发挥金税三期工程运维平台作用,组建运维团队,构建科学合理运维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各类软、硬件之间的磨合,保证各系统衔接通畅。二是全力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推广工作。建立自治区局、税务总局两级电子底账,做好税控装置管理,认真梳理升级版运行环境,确保金税三期优化版与发票升级版之间、发票升级版与各地自有软件之间的顺畅衔接。三是全力抓好内控信息化升级版建设。紧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系统内控软件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完善、优化,积极推进内控管理平台建设,为夯实筑牢惩防体系、落实“两个责任”提供科技支撑。

      四、探索推动“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 一是积极打造智能一体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积极推进“互联网+税务”;二是研究和开展税收数据综合利用平台建设。及时展示和跟踪监控全系统工作情况,提高税收综合管理效能,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平台)”;三是积极打造税收“千里眼”。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依法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比对政府信用数据和互联网中公开披露的各类涉税信息,积极推进“互联网+数据”;四是积极推进纳税增值服务。按时段、群体等对纳税人的纳税习惯、特征等深入进行分析,借助网络主动向纳税人提供各类增值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服务”;五是实施风险管理“实体化”和税源管理“标准化”。在税收风险管理“实体化”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积极推进“互联网+风险(税源)”。

      五、做好数据管理工作,制定数据管理规范。 贯彻落实好税务总局《全面规范数据管理工作方案》,制定数据管理规范。从数据口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数据共享、数据应用等方面规范、管理数据。发挥技术优势,在数据入口上发挥好技术统筹职能,强化业务协同处理。按照“可控”原则,适当下发数据查询权限,满足基层数据分析需要。将质量控制从后台考核推进到前台审核,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治理能力。

      六、全面试行《征管规范(1.0版)》。 从认识、行动、支撑三方面明确《征管规范(1.0版)》推行思路。通过健全组织架构、开展差异分析、建立沟通机制、规范岗责体系、强化绩效考核等,将规范要求与征管实践相结合,不折不扣全面执行到位。组建专职团队,跟踪督导《征管规范(1.0版)》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