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举办全区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视频培训的通知
自治区资质认定评审员,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委员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准则》是贯彻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为准确把握《办法》和《准则》内容,受内蒙古质监局认证监管处、审核中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定于1月20日举办全区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视频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二、培训师资
李雨田: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教师
三、培训对象
内蒙古资质认定评审员和观察员、各盟市质监局分管资质认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1月20日9:00-12:20,13:30-17:30。
地点:采用视频培训形式。主会场设在金桥开发区石化路内蒙质监局机关六楼会议室,各盟市质监局和市场监管局设分会场。请各分会场网络负责人于1月19日15:00统一进行调试。调试联系人:段炯 15547119555。
五、培训要求
(一)各盟市质量科、认监科负责完成参加分会场视频培训人员签到、签退工作,签到表以传真形式发至区局培训中心(附件),传真电话:0471-3255612。
(二)评审员证在2016年3月31日前到期的,在参加本次培训基础上,经区局认证监管处、审核中心组织随机考核合格后换发新评审员证(有效期为六年)。各盟市质监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在参加本次培训后直接列入自治区资质认定观察员名单。
六、其他事宜
(一)培训资料由区局审核中心负责邮寄,各盟市质监局质量科、认监科培训时发放。
(二)呼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呼市地区评审员20日12:40在内蒙古质监局服务中心二楼餐厅就餐。
(三)培训中心联系人:张 静 0471-3255549
张晓龙 0471-3255547
附件:全区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视频培训签到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