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赌博身无分文出招诈骗身陷囹圄

19.11.2015  19:08

  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诈骗案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处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5年零2个月,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以该案中涉案被告人许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2014年7月28日,达旗男子董某因沉迷于网络赌博而身无分文,便以到包头机场接朋友为名,向伊旗的朋友杨某借得一辆越野车。两天后,董某将所借车辆抵押给专以放高利贷取利的东胜男子许某,抵押期限为3天,抵押金为16万元,每日利息为1万元,实际获得13万元的抵押款。随后,董某将抵押来的2万元用于偿还债务,11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和挥霍。

  2013年10月31日,董某未在最后还款日归还在中国建行办的信用卡的透支本金49374.71元;2014年1月9日,董某未在最后还款日归还从包商银行办的信用卡透支的本金58669.67元。后两家银行多次通过上门催收等方式追讨透支款无果。2014年8月6日、11月27日,中国建行、包商行工作人员分别以董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报案。

  2014年9月2日,董某给杨某打电话让通知公安民警对其抓捕,并等候在指定位置。案发后,公安机关将杨某的车辆从许某处扣押并发还给了杨某,杨某谅解了董某并写下谅解书。同年12月24日,伊旗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董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 刘萍)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