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全面推进城乡地名标志设置

18.05.2016  11:57

     市委、市政府结合城镇农村街巷布局完善、硬件环境设施大幅提升的有利时机,决定进一步完善基础软件功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目前,12个旗县区地名标志设置投入经费共计5041.7万余元,共设置城乡地名标志牌159万余块。市区和旗县区政府驻地的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基本完成,城镇街路巷标志牌,街路两侧单位牌、商户牌,住宅小区的楼栋牌、单元牌、住户牌安装完毕;农村牧区苏木乡镇、嘎查村、自然村地名标志牌均已设置完毕;“十个全覆盖”已覆盖到的嘎查村、自然村住户牌的编排、安装工作正在加班加点进行后期的订挂安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管理,维护地名标志作为国家法定标志物的严肃性,确保地名标志长期发挥作用,我市按照“边建设、边规范”的原则,从三方面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一是推行标准地名使用证和门牌号码使用证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地名标志管理关,防止出现不规范地名和门牌号码无序管理的乱象。二是修改完善《赤峰市地名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地名标志的日常维护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地名标志档案,建立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地名标志的分布、信息和维护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使地名标志管理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记者吴可心)

  

[责任编辑 吴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