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不留情面 服务群众不打折扣

02.11.2015  17:03

  严格规范案卷制作、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接待信访群众用心用情……全国开展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思想教育、查纠问题、制度建设协同推进,实现了问题查纠全覆盖、问题整改不留情。全市检察机关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满意水平和认可程度大幅提高,取得较好成效。

   “查点纠面”问题查纠全覆盖

  在专项整治中,赤峰市检察机关以思想教育为先导,紧紧抓住一些干警和个别领导干部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高、与己无关、“为整治而整治”的问题,深入开展动员,为全体干警讲清意义、明确要求。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梁晨说,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注重提高干警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并以上率下,推行定点联系、对口督导制度,由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进行过问和安排,真正把规范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治工作抓在手上。

  为了深入查摆问题,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向问题叫板,不回避、不遮掩、不遗漏,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上查下”“下查上”工作中,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和纠正问题。据统计,在由全市12个基层院的83名业务骨干对市院2014年工作的查纠中,业务组共发现85项694个问题。

  在“上查下”的工作中,赤峰市检察机关创新了工作方式,没有采取以往抽取一个基层院进行评估的形式,而是结合实际工作,聚焦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了对涉案款物、律师权利保障情况、初查不立案案件、不起诉案件、不服不起诉及不服不立案等7个专项检查。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国立说,“下查上”工作中,市院带头自我揭丑、不护短,通过评查揭摆,使市院认清了自身问题;“上查下”检查活动则做到了面、线、点三个全覆盖,即从面上对全市12个基层院全覆盖,从线上对案管部门由受案到结案整个过程全覆盖,从点上对案件的实体、程序、法律适用、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财物处理、办案效果等各个环节全覆盖。

  在“上查下”工作中,评查组对敖汉旗人民检察院等4个基层院的不起诉案件、对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等6个基层院的存疑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市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7项13条制度性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不起诉案件办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赤峰市12个基层检察院也开展了严格的自我评查。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在专项整治中注重“三个”层面查问题,即自查自纠层面查问题、端正司法作风,评查案件层面倒查问题、提高司法水平,开门整顿层面透视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较好查纠效果。

   “较真碰硬”规范司法重整改

  梁晨说:“司法不规范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在发现问题后,我们更着眼长远,建立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配套规定,形成了上下统一、内部制约、有效监督的较为完善的检察工作制度体系。”

  同时,赤峰市检察机关还抓创新创优,以改革促规范,探索建立了审查逮捕的新模式。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听审式”审查逮捕工作机制,律师和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同步参与,检察机关居中充分听取侦辩双方意见,再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将审查逮捕的监督属性与司法属性融为一体。

  内蒙古方赫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永伟说,“听审式”审查逮捕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表明检察权的运行越来越阳光透明,“我参与过多次这样的听审,能够感觉到规范司法专项整治以来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意识上的变化,能够感觉到律师权利的行使更加顺畅更加有保障了”。

  除了创新工作思路堵塞漏洞,赤峰市检察机关对查纠中发现的问题还敢于“较真碰硬”,整改问题不留情面。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在自我查纠过程中发现,该院对于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有直系、近亲属、其他亲属或存在利害关系必须回避的规定,没有引起太多注意。查纠到该问题后,该院一名从事律师执业的检察官配偶已被禁止担任该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专项查改中还发现,该院同步录音录像不规范,有的不完整、不清晰,有的未签字确认就封存,并对张某等4人涉嫌贪污案录像不完整、讯问犯罪嫌疑人语言不规范、大白话土话较多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真情实意”服务群众无死角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最直接的重要窗口,控申工作规范不规范,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形象。

  为了整治控申工作中用语简单粗暴等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赤峰市检察机关加强对控申部门干警的培训,打造出了一直用真情实感服务群众的队伍。

  今年36岁的李超是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从2014年6月开始担任该院控申科科长,主要负责群众控申工作。在新岗位工作一年多以来,李超对规范司法行为在控申工作中的重要性有了越来越深刻的体会。

  李超曾接待过一个叫赵某的残疾人,社会上人称“赵老大”。第一次接待赵某时,他刚一进屋就大声叫骂。李超给他端过一杯水后,发现他虽然情绪激动,但衣着很整洁,就心平气和地和他说:“这里是办公室,咱们有话好好说。看你的衣着应该也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有什么诉求应该好好反映,不应该这么闹……”

  一番语重心长的谈话过后,赵某冷静了下来,并如实向李超反映了自己的问题。李超说:“其实他反映的问题并不是检察院能解决的,我完全可以用几句法律术语来应付他,但是那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么他会到其他部门去闹,要么他会走极端,无论哪种结果都不是最好的。”

  在多次接待赵某的过程中,李超耐心细致地为他讲解法律的有关规定,并和他一起分析有关事件中各方的对与错。经过多次谈话,赵某的情绪逐渐疏导开了,并重新开始了正常的生活。

  “现在每到过年过节他都给我打电话、发短信问候,我们成了好朋友。”李超说:“规范司法行为说起来枯燥,但是在我这个岗位上就是规范好自己的思想和言行,一切要为群众的利益着想,当自己的努力和付出终究能改变一些东西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这份工作的意义和价值。”

  在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各个基层检察院的控申部门,类似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常安 刘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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