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着力构筑维护社会稳定“防火墙”

22.04.2016  16:29

  赤峰市司法局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和赤峰市委、赤峰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日前出台了《赤峰市推进“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旗县”活动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构筑起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火墙”。

  方案要求,赤峰市司法行政系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矛盾排查工作常态化。各旗县区司法局和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要认真落实嘎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半月组织一次、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旗县区司法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的制度。完善定期集中排查制度,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时段及地域组织专项排查,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村组、社区、厂矿、企业、学校等领域全方位排查,及时掌握纠纷信息,排查覆盖面达到100%;矛盾化解工作便民化。要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做好化解工作,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旗县、矛盾不上交”。嘎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轻微侵权、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小额债权债务等一般矛盾纠纷及时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年内,劳动争议纠纷和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旗县区中心城镇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旗县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医疗纠纷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逐步推进征地拆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完善符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特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履行、回访、登记统计、档案管理、重大矛盾纠纷分析报告等制度,切实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同时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自上而下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登记、汇总、梳理、分类,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构筑维护社会稳定“防火墙”,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记者 王庆华)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