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确保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16.03.2017  01:03

   林业厅政府网3月15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做好森林资源管理保护,赤峰市林业工作总站及时部署、加强协作、全程监督,推动该项工作的完成。截至目前,全市1400名生态护林员全部正式上岗。

  一是及时部署,打牢基础。及时组织各旗县林工站工作负责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在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的各类文件精神,对生态护林员应具备的条件、选聘程序、职责、工资待遇、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工作纪律进行了明确要求,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协作,确保实效。旗县林业局加强与其它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配合,做好选聘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扶贫办负责督导全县选聘出的扶贫生态护林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林业生态扶贫精准。财政局加强对此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程序、合法合规。其它部门按照生态保护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如期完成生态保护脱贫任务。

  三是全程监督,强化责任。选聘精准扶贫生态护林员工作是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做到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保证选聘工作积极稳妥的正常进行。为确保各乡镇(街道)所选聘生态贫困护林员的真实准确,旗县林业局会同旗县扶贫办组成核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所选聘的生态贫困护林员进行核查,如因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选聘工作流于形式、或因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人员,取消聘任资格。